各系、实验中心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师评价工作安排
1.教师自评、教师互评评教工作安排
本学期自评课程为学院内50门课程,每门课程安排2名教师进行评价,共计100门次;
互评课程:公司评价学院为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学院开设的50门课程,每门课程安排2名教师进行评价,共计100门次;公司受评学院为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。
教师自评、教师互评听课计划已经分配到教师,由教师登陆综合教务系统,按照计划安排添加评教任务。
操作流程详见http://jiaowu.hebeu.edu.cn/files/6/2016-9-18_教师添加评价任务动画演示.swf。听课后在评价任务列表中点击
“评估”,按要求进行评价,提交后的评价信息不能修改。
2.时间安排
教师网上评教时间:从2016年9月26日开始至2017年1月8日截止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评价采用百分制,并按以下标准进行评价(原则上不能评100分):
(1) 优秀:评价分值≥85;
(2) 合格:60≤评价分值<85;
(3) 不合格:评价分值<60
2.教师要严格按照指定的听课任务和选定的听课时间完成评价任务。要求听课教师至少提前三天将评价任务添加到综合教务系统。如遇特殊情况,至少提前一天将评价任务删除,教务处和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抽查(包括通过教室视频监控系统),对于未听课而直接评价的教师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.如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遇到问题,可与学院教学办联系,也可直接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,地址:行政办公楼209室,联系电话:8579058。
评教既是教师的权利,也是教师的义务,望全体教师树立质量意识、责任意识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地完成评教工作。
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
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
附件:
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http://jiaowu.hebeu.edu.cn/info/showinfo.asp?news=MTMwOSs)